抵押e贷

产品简介

指以农业银行认可的优质房产抵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的在线抵押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由小微企业和实际控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小微企业(企业借款人)满足条件:1.生产经营1年(含)以上。2.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或证明。3.生产经营正常且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监管规定和农业银行信贷政策。4.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5.企业信用状况正常,在我行及他行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6.企业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3家,其未结清债项无不良余额。7.企业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企业不存在欠税、强制执行或未被撤销的行政处罚记录。9.企业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不为高风险类;符合我行制裁合规管理政策;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10.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人员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11.企业所属行业非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12.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借款人)。1.实际控制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贷款额度有效期超过1年的,实际控制人年龄及贷款额度有效期之和不大于70周岁。2.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正常,在我行及他行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3.实际控制人当前无逾期贷款,且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未超过6次,近2年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4.截至贷款申请日近半年内,实际控制人人民银行征信信息被其他金融机构以贷款审批名义查询次数超过6次(不含)的,不予接受。(截至贷款申报日近半年内,企业主人民银行征信信息被同一金融机构以贷款审批名义重复查询的,近半年内被该金融机构的所有查询均只认定为1次。)5.实际控制人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实际控制人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不为高风险类;符合我行制裁合规管理政策;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未从事或参与民间借贷、涉黑、涉赌、涉毒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贷款利率

年化利率根据企业评分、LPR等因素变化,具体执行利率以贷款合同为准。

贷款金额

最高不超过1000万

服务对象

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服务范围

遵义市全辖

服务网点及联系电话

红花岗支行:杨经理18311649989

湘山支行:段经理18934403044

新华支行:吴经理18798819210

汇川支行:薛经理18685943789

市分行营业部:刘经理15685522997

播州支行:胡经理15338628545

桐梓支行:周经理19117714303

绥阳支行:李经理15120308433

务川支行:李经理13310427789

正安支行:罗经理18208434743

道真支行:宋经理16685619977

湄潭支行:潘经理17785208678

凤冈支行:董经理13158066950

余庆支行:方经理15608528700

仁怀支行:卢经理13708509412

赤水支行:苟经理18085295544

习水支行:吴经理1363929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