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贷

产品简介

“乡村振兴贷”是我行向农户个人或专业合作社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种植、养殖或者其他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贷款。

申请条件

(一)个人贷款

1.个人年龄在 18 至 6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家庭稳定,具有我行机构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3.信用记录良好,在近两年内无重大信用违约记录,无逃废债务记录;

4.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5.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贷款

1.小微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有效证照资料,属于特种行业的需具备特种行业有效证照资料;

2.经营情况良好,在仁怀辖内生产经营;

3.信用记录良好,在近两年内无重大信用违约记录,无逃废债务记录;

4.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5.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利率

年化利率最低可至4.35%(单利)

贷款金额

最高可贷500万元

服务对象

贷款对象为仁怀辖内农户或从事与农业、农村经济生产活动相关的个人或小微企业。

服务范围

仁怀县域内。

服务网点及联系电话

仁怀蒙银村镇银行总行营业部  周泽梅18984296078

仁怀蒙银村镇银行兴茅支行    李恩未15121281959

仁怀蒙银村镇银行茅台支行    何开林1398429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