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

产品简介

余庆农商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是指向余庆县辖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定向发放一定额度的用于创业就业的人民币贷款,并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申请条件

1.自主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证件和相关有效证明;

(2)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具备还贷能力;

(4)鼓励参加创业培训;

(5)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

(6)以代理、承包、租赁经营等方式自主创业的,提供证明其代理、承包、租赁等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相关材料;

(7)创业项目必须在余庆县辖区范围内。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贴息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提供的就业岗位真实,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能提供相关证照,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6)具备还贷能力。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一年期 LPR+150BP执行。

贷款金额

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服务对象

1.个人类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返乡创业农民工;

(7)建档立卡贫困户;

(8)易地扶贫搬迁户;

(9)网络商户;

(10)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11)农民自主创业人员;

(12)退捕渔民。

以上对象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违法行为。

2.小微企业类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号)执行。

服务范围

余庆县

服务网点及联系电话

营业部 0851-24621076

翠屏支行 0851-24621139

西城支行 0851-24621801

龙溪支行 0851-24711399

大乌江支行 0851-24755010

箐口支行 0851-24751014

凉风支行 0851-24753017

构皮滩支行 0851-24721016

花山支行 0851-24731011

敖溪支行 0851-24762494

龙家支行 0851-24752210

松烟支行 0851-24772807

关兴支行 0851-247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