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
申请条件
借款人为拥有合法经营实体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经营实体营业执照注册2年(含)以上,且借款人持续经营该经营实体2年(含)以上;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借款人(或其配偶)在贵州省内具备有产权的住所(住宅、商住两用房、自建房(不含宅基地自建房)或在贵州省内已购买住所尚未取得产权,需提供购房合同;企业及企业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非我行主动退出或已核销客户。
贷款利率
3.7%
贷款金额
最高50万
服务对象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服务范围
企业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且合法合规经营的国标小微企业;借款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服务网点及联系电话
普惠金融事业部 0851-28236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