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效防控信用风险最重要的是要靠银行自身做好贷款“三查”,着重核查借款人的经营情况、现金流、还款能力、资产状况、信用状况和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抵押成为银行风险的保底措施;在借贷存续期间,银行应持续检查借款人合同履行能力及抵押房产实物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出现逃废债务和故意折损抵押房产价值的行为。
红花岗富民村镇银行(以下称“我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抵押贷款业务风险防范管理,以及全面排查现有抵押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风险,日前进行了截止2020年前发放的抵押贷款的专项排查。
我行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不动产抵押登记贷款风险开展专项自查:主要内容为是否存在假抵押、假登记、假他项权证等情况。是否存在抵押物被查封的情况。是否存在抵押物灭失的情况,异地抵押情况(非村镇银行经营区域)及其他异常情况等。
由办贷员、风险经理和抵押专员根据系统中已导出的抵押物清单前往房管局查询各抵押物登记状况,由专人负责查询,如发现登记异常的做好登记工作,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备。由相应的客户经理对所有管户抵押物进行现场检查拍照,并将照片打印签字后,照片上注明借款人、抵押人、抵押物详细地址和本次排查要求的现场检查时间,抵押登记状况查询资料并上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银行房产抵押贷款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应该尽可能地客观评估风险的同时加以有效防范,在存续期间银行应时刻关注、掌握房地产抵押市场的一切变动,从而对抵押房产市场价值和房产抵押人行为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