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监管权威,提高监管有效性”,是银监会成立以来提出的努力方向,也是银行业监管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监管文化,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通盘考虑“合规文化建设”、“良好银行创建”、“案件专项治理” “小企业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建设”作了一定的思考,试图为提高银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一点启示。
一、 以“合规文化建设”为重心,督促银行业机构健全自律机制。
合规经营的理念要完全融入银行业企业文化,成为其核心内容,并深入到每一个高管和员工的内心,进而演变为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成为银行从业人员潜意识中的自觉行为,这需要各方面长期不懈的努力。格林斯潘说过,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只能依靠自身的约束,而不能依赖于政府的监管。由此可见,银行业机构的自律尤其重要。然而由于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国家利益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自律机制的建立离不开外部的制约和影响。作为监管部门自然需要以一定的手段和措施,督促银行业机构健全自律机制。制度规章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动态的、渐进的过程,随着金融业务的创建,对风险的管控会不断出现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情况,及时识别风险隐患,为银行业机构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供建设性指导意见。合规文化建设是从思想上、灵魂上促进银行业实现自律的一剂良药,因而,我们必须站到更高的角度去充分认识合规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在实践中使之与自律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机结合起来,进而促进银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搭建与银行业员工的沟通平台,延伸监管触角。
当前,监管部门与银行业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交流、沟通的渠道不畅、机会不多,监管工作缺乏群众基础,这对监管人员及时掌握银行业机构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客观上产生了时滞。为了收集更多被监管单位活的信息,及时发现、制止、纠正或查处其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笔者认为需要疏通信息反馈渠道,建立沟通平台。一是制作“银行业监管联系卡”发给银行业员工,在广泛宣传“合规文化建设”、“良好银行创建”和“案件专项治理”的同时,公布联系(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号召员工检举违规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并反馈其身边的合规典型人物和事例。二是在各机构网点选择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员工作为信息反馈联络员,让那些思想觉悟较高、业务能力强、有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人成为监管工作的“耳目”。三是约见或走访部分员工,面对面听取一线员工的心声,征求对监管工作的意见。总之,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建立和巩固监管工作的群众基础,延伸监管的触角。
三、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监管部门一般不直接对公众服务,我们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的具体体现,则是监管工作是否有效。监管与被监管之间只是职责区分,而无等级差别,因此在我们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应该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能以监管者自居。忠于职守,讲求原则,公正廉洁,是监管人员的本份,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把握住促进银行业与地方经济共同发展的大局。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去及时发现、制止、纠正一些错误的行为,并从监管者的立场积极协助或督促被监管者寻求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良策,尽可能把问题和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我们在实践中需要不断摸索一些新方法,积累监管工作经验,使监管端口前移,进而改进监管滞后的现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 在监管指标达到规定前应该防止银行业机构过度分配。
当前,银行业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存在过度分配的倾向,对此,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几经波折,使其与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理念、规范管理、自律机制、风险控制、抗风险能力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差距。通过一级法人社改革和国家政策扶持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指标得到了空前发展,但其监管指标离监管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然而,农村信用社在分配上确定了较高的薪酬标准,过分谋求短期的员工利益,这对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上级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通过对监管指标的考核,制约过度分配漫延。
五、 建立案件防范惩处激励机制。
案件专项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杜绝违规操作是有效防范案件的关键所在。多年来,各银行业机构在实践中不断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但很多规范性要求中只提出了“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却没有对“该做什么而不做什么”、“不准做什么而做什么”情况的产生,明确具体的处罚标准,从而增加了处罚的难度。这一点在农村信用社表现最为突出。加之在处罚中过宽,导致违规问题屡纠屡犯,留下了风险隐患。因此,监管部门应督促银行业机构重视管理上的漏洞或缺陷,加强对细节的管理,针对每一个风险环节和风险点细化制度要求。
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宣传、表彰、奖励依法合规经营,模范遵守操作流程的机构和员工,宏杨合规正气,树立合规楷模,营造良好氛围,培育“合规光荣、违规可耻”的荣辱观,努力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一线员工对所在机构业务活动和负责人行为的监督作用,对检举揭发违法违规问题,提供案件线索的员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 加强对高管及基层网点负责人的行为监督。
目前,基层监管部门的人员少,但肩负的责任却不轻。要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各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思想作风、道德水准、工作方法等方面具体表现和行为。监管部门需要通过思想交流与工作情况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高管人员全方位情况,做到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同时要逐步建立一套比较科学适用的考核标准,加强对高管的动态考核,使之达到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