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过程中时常遇到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的情况。2022年5月,我行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共计8案10人),该公告随即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微信、抖音等)发布,共计观看人次8500,转发1000余次,大众参与度较高。次日,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通举报电话,法院根据其提供信息找到被执行人梁某、刘某,将二人拘传至法院,根据二人实际情况制定还款计划。该公告的发布推动了部分“僵尸”案件的执行。
银行等金融机构时常面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借款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律赋予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财产、冻结被执行人账户以及扣款账户资金,以便生效判决得以履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遇到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以至于在执行过程中无法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导致了执行难等问题。
法院实务操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中规定了执行悬赏制度。在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执行悬赏是一种通过发动社会力量维护自身权益执行方式。该制度对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悬赏公告的发布对不履行还款责任的被执行人能产生一定威慑作用,倒逼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虽然要付出一定费用,但面对一些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赖账”行为,也不失为一项有效的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