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湄潭合行荣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全省2006-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湄潭合行在上级部门和行管部门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和决定精神,在抓好经营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在创建活动中,湄潭合行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一是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和员工素质教育。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员工业务素质。
二是努力提高员工服务水平。如开展优质服务月、党员示范岗等活动,组织员工走上街头开展便民服务,通过宣传业务,帮助市民识别假钞、调换零钱等,展现湄潭合行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高了员工服务水平。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整脏治乱、献爱心等活动,获得了县辖单位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加大合规建设。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廉政建设工作齐头并进,有效增强了员工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思想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建行以来无任何经济、刑事案件,无任何重大责任违规事件。
五是加强网点建设。合理配置网点资源,对部分网点进行了装修改造,有效提升了网点服务功能。
六是关心员工生活。成立了“职工之家”,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丰富了员工的业务文化生活。
七是严格落实行务公开制度,增强行务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