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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力挺电子金融:政策制度可据需要调整

阅读次数:1573来源:东方财富网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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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互联网金融的开速发展不但引起了业界学者、银行业内人士的强烈关注,还吸引了银监会的关注,2012年8月,银监会设立信息科技监管部,负责制定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政策,指导银行业信息科技发展规划等。

2013年伊始,银监会再次释放信号,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1月11日,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副主任尹龙在北京表示,银监会对银行方面的政策、制度可随电子金融发展而调整。

“所有与电子商务有关的,需要和银行协同做电子商务的,坚决支持。鼓励银行业与电子金融加强协作,如果有需要,银监会在政策制度方面做调整。如果觉得电子金融发展过程中,还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出台好的制度,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尹龙称。

电子金融发展迅猛 

近来以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网络信贷机构为代表的电子金融越发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

2013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开闸,发放26张支付牌照,其中预付卡20家,互联网支付6家,银行卡收单3家,移动支付1家。截至目前,获牌企业已达223家。易观2012年底发布的市场趋势预测报告指出,2015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将达到13.92万亿元。

2012年,阿里巴巴旗下天猫和淘宝的“双十一”促销活动当天,支付宝交易额创下191亿元纪录,交易笔数高达1亿零580万笔。

网络信贷机构的贷款规模更是惊人。“以阿里金融为例,2012年上半年,阿里金融累计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70万笔、130亿元,日均1万笔,平均每笔7000元。尽管金额还抵不上银行的一家分行,但阿里金融信贷模式,启示银行金融服务的变革。”1月11日,华夏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中小企业信贷部总经理卢小群称。

在卢小群看来,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过整合多种银行卡等支付工具,为买卖双方进行交易资金的清算,并为公共缴费等提供了网络支付渠道。电商在拥有交易平台、交易数据、支付功能之后,最终进入了金融领域,进一步整合或替代银行信用创造和金融服务功能,变身为发放贷款的“影子银行”,从融资到投资业务,全方位多角度覆盖银行功能。

银行地位受到冲击

电子金融迅猛发展态势,让商业银行不得不重视并研究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宗良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将成为金融服务创新的主战场,商业银行如果不作为将逐渐被市场边缘化。

“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同业,竞争手段主要是技术、价格、服务和规模。在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新兴势力成为银行的竞争对手,不仅有商业银行比较熟悉的第三方支付和电信运营商,还有灵活的收单工具创新平台。它们凭借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蚕食着本属于商业银行的领域,对银行传统经营模式的冲击是颠覆性的。”宗良称,这些企业只是可见的近忧,未来可能还会冒出意想不到的新型企业以新商业模式,颠覆银行的传统经营。

事实上,商业银行正在积极尝试。建行、工行、国开行曾与阿里巴巴或金银岛等平台合作,开展“网络贷”“e单通”业务;建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善融商务”,希望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积累的大量交易数据进行数据挖掘,从而开发出不同的金融产品;交通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也推出多功能电子商务平台“交博汇”。

政策支持电子金融

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杨竑称,电子金融在科技创新和协同创新中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人民银行在推动发展电子金融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并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风险防控。

银监会于2012年8月成立信息科技监管部,负责制定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政策,指导银行业信息科技发展规划等。下一步信息科技监管部将全面落实各项职责,持续完善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促进银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工作协调、有序、健康发展。

尹龙在1月11日表示,银监会对银行方面的政策、制度可随电子金融发展而调整,凡是需要和银行协同的电子商务领域,银监会将坚决支持;鼓励银行业与电子金融加强协作,如果有需要,银监会在政策制度方面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