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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户 震慑一方--记一次不良贷款清收

阅读次数:1752来源:湄潭农商银行  作者:陈静 庹德华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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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湄潭县湄江镇鱼泉街道办事处联合村蚂蟥沟组的冷某,因子女上学向亲朋好友四处筹集资金被拒后,来到贵州湄潭农商银行寻求贷款帮助。根据实际情况,我行给予冷某信贷资金支持,陆续向冷某发放信用贷款共计13000元。贷款到期后,客户经理通过电话、上门催收等方式进行清收,并联系其亲戚朋友、村支两委向冷某做思想工作,冷某却始终不为所动,以各种理由推脱债务事实,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更对外制造谣言,恶意诋毁我行声誉形象,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信用乡镇”的打造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维护当地信用环境,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我行将冷某起诉至人民法院,经终审判决我行胜诉。面对两级人民法院的三次开庭审理结果,在事实与法律面前,冷某依然不肯醒悟,丢掉了做人应有的诚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一心想把这笔账“一赖到底”。我行利用春节阖家团圆之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冷某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法院将其拘留。看到《司法拘留决定书》上注明的15天拘留期限,想到不能回家吃团圆饭,冷某傻眼了,顿时醒悟过来,原来欠债不还也会被“抓进去”啊!立即与家人联系,主动与我行协商还款事宜,于当日将欠款本金及利息全部还清。

对冷某这种恶意逃废债客户,采取法律强制清收手段,该户贷款的成功清收,在当地迅速传开,达到了“执行一户、震慑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