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由省文明办二处副处长杜常春带队组成的考察组一行到绥阳联社实地考察验收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情况。县委副书记程进,县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万忠、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军,主任助理陈永福陪同考察。
考察中,杜常春一行首先听取了联社班子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情况介绍,在查阅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资料的基础上,实地察看了联社内外部工作和营业环境、道德讲堂、宣传内容、职工活动室等,了解联社文明单位整体创建氛围。检查组对联社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绥阳联社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资料准备充分,干部职工精神气质佳、领导管理意识强,创建工作思路清晰、内容丰富,富有成效。
程进对绥阳联社近年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市场定位,以“特惠贷”为抓手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表示肯定,并向检查组一行作简要介绍。
针对检查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绥阳联社将进一步查缺补漏、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突出创建实效,积极推动联社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绥阳联社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文明办的正确指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重在创建的方针,在“巩固文明单位成果”上下功夫、出实招,确立了“以人为本,强化班子和员工队伍建设,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业务经营和改革发展目标,立足实际,发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社会服务,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单位”“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支农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贵州省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