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社农商行改制成功,提高信用社金融纠纷案件的执行效力,经多方协调,2017年4月17日,习水县人民法院将一批因我社已申请执行的67名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多渠道“曝光”,让“老赖”无处藏身。一是在法院专用曝光台上公布老赖的“大头贴”、身份证号和地址等相关信息,吸引过往路人的驻足;二是走进各乡镇街道、社区公布信用社不良贷款专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上榜”村委会、信用社公告栏,在家门口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压力;三是利用展板在习水县箐山公园曝光,让“老赖们”颜面扫地;四是运用好网络媒介,及时在习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并转发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第八批),使得该批集中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微博、QQ、微信等平台大量转载,大范围的形成舆论压力。
本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我社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是通过司法、社会监督较为强制的手段进行催收,给“老赖”的名誉、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交易机会和生存空间,督促“老赖”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老赖起着“经济通缉”和“四面楚歌”式 的警示作用;二是有利于威慑在信用社贷款逾期不还的贷款户,坚定我社对于失信的“零”容忍和打击失信人的决心,让他们不想“赖”,不敢“赖”;三是有利于教育在我社贷款或者准备在我社贷款的客户,一定要养成按时还本付息的好习惯,保持好自己的信用记录,保护好自己行走江湖的“第二张身份证”,避免进入失信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