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国内一些重大洗钱案件的发生,为做好自身风险防范,红花岗联社于2011年 3月30日组织召开全区信用社反洗钱工作会议。
会议认真总结了前一阶段联社反洗钱工作成效,深入分析了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重点通报了基层信用社反洗钱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求各信用社积极开展反洗钱自查工作,以江西省鄱阳县“2.11”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刻吸取经验教训。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反洗钱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各信用社负责人和反洗钱专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提高风险意识。
二是联社要逐步完善反洗钱工作的内部操作规程,完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操作制度,并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
三是要积极开展稽核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各信用社开展反洗钱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逐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能力。